[转帖]薄熙来案件二审迷雾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公告,该院定于2013年10月25日10时在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薄熙来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济南中院一审公开,让中外人民通过庭审直播知道了案件真相,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人们在苦苦期待二审的庭上双方辩解,期待法院二审后的公平判决,却等来的是二审无踪,判决先至。
薄熙来案件一审宣判后,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人们对国家的司法公正产生更多质疑,媒体从对案件的先声夺人到后来的全体失声,更使案件扑朔迷离,当局公开给社会声称“没有预先安排”,但面对薄熙来和公众的一系列问号,却无人而解。
薄熙来案件二审宣判,审没审,公众不得而知。公诉人的上诉理由和事实,能否成立,能否通过公众的评判,就是一个更大的问号了。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既然有法可依,就应该依法办案。任何一个掩耳盗铃的举动,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历史是人民写的,不是靠档案馆的资料做的。
薄熙来若真有罪,对不起人民,人民定当群起而倒之,哪里会胡乱声援一个十恶不赦的腐败分子?
当一个公民真正爱自己国家的时候, 就不会容许任何一个人玩弄国家机器肆意践踏他人。司法的公平公正,更应该体现在各个角度。
薄熙来案件孰是孰非,不能藏着掖着,更不是靠在网络删除大众文章而能封锁公众的情感爆发。任何一个执政党,都是依赖于人民而赢得天下的。人民是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薄熙来案件二审宣判,审都没审,判从何来?
声势浩大的一审和不声不响的二审,反差如此之大,迷雾乎?光明乎?其公开宣判的结果,不用动脑筋去想,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只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个十分不严谨的国际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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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

  1. Comment by yuezhaofenghuang

    Posted on 2013-10-24 at 10:56 am

    标题:转自“雨后长空”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719fa60101ldad.

  2. Comment by 潮州冷

    Posted on 2013-10-26 at 10:20 am

    标题:体制内的斗争,局外人难以置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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