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LA亲身经历的。我们给一家公司供货,一开始是货到付款,还不错,过段时间对方要求账期,考虑到对方规模较大,财务上应该没问题,给了NET30。一直和对方的总经理打交道,是个犹太人,也挺友好的。时间到了去问支票的事,对方财务的人说总经理不在,没人签字,或公司内部的电脑系统升级等,反正总有理由,但有时会给一些小额支票,如一万或八千等,慢慢拖了又有差不多50天,这期间还不停的订货。我们开始觉得不对了,已经欠了我们快120万的货款,决定停止供货。这时总经理才出现,开出条件说,'How about you take 30% off, I'll cut you a check right now. If you go to the court, you'll just spend a whole bunch money on lawyers, and it's going to take you a long time to collect even if you win'. 我们咨询了律师后,形势和对方讲的差不多,最后以20% settle,等于白做几个月。后来了解到他们这一招在其他公司身上也用过。有意思的是,这事完了,哥们还跟没事一样打电话给我们订货,要继续和我们合作。我们要求全款cash deposit,哥们再也没下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