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要紧的一条首先是要搞清楚市场.你做一百个市场调查不如跟那些家伙吃顿中午饭!所以你的代理商一定要定时向你提供市场报告

打开一个新产品的市场需要时间.往往人家要拼老命替你推销,肯定需要时间,因此往往要求至少在一定区域内独家经营.你的风险当然怕赌错马,不过甄别之后就的做决定.不公平的生意安排不会长久的.赚钱也是偶然运气.

一旦签约,卖不出东西要知道为什么才能调整战略直到卖出去.代理的报告义务是义不容辞的.如果卖不出你的东西却买了别人的同类产品又提不出报告,就说明起根本没做努力.这也就是为什么你一定要他有一定的费用分摊:他卖不出去没损失当然不着急了.

因此,根据他的报告,你要分析和不断调整市场战略,不要等一年约满再想办法.知道你坚信你能做的都做了,产品没有问题,你需要换马才行.这时候回头再看你的合约条款,发现你给自己定得太死了没有回旋余地,已经晚了.

所以合约中要规定明确对方作为代理必须达到的表现指标,达不到则你方有权另性委任代理….

如果对方到期没有提供市场报告也是违约.你想退出的时候法律依据是对方的违约.如果你合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对方的义务你如何抓住对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