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贴的目的在于讨论,完全一致的意见不能算是讨论.所以对您的不同意见表示欣慰

对于您所说的:”中国象你这样的人太多,所以所谓的依法治国,我看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中国象我这样的人太多?不知道您在中国的那一部分社会停留过.根据我本人的观察,地方各级官员公然违反党纪国法为什么可以逃脱于天网灰灰只外?大多数中国人迄今还没有学会运用自己的权利将社会的不公诉诸法律.

对于您所说的:”我现在还是没有明白在美国为什么这一套司法制度为什么会运行得这么好”

美国司法制度运行的很好吗?谁的结论?

美国的监狱到处人满为患,而纳税人平均要以将近五万美元把那些惯犯流在监狱里.所以惯犯们进进出出如屡平地.纳税人花更多的钱给那些杀人的家伙上诉……强奸犯在学校执教…..运行的很好?谁的标准? 在美国,象您这样天真的人不知道倒底有多少?

对于您所说的:”反过来说,如果是你设计司法制度,你怎么设计?
1。让你这样的外乡人有发言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乡人根据美国法律享有同等权利.在立法方面已经不是问题.在司法制度上是很容易”设计”的:以投诉来制约法官裁决的不公.为什么美国其他方面都可以相互制约,在司法方面却可以相信所有法官的人品呢?

“2。不让你这样故意耍赖的人占到便宜。”

我说过这案子有至少两个版本:我不认为自己超速了.我认为那个警察测到的是我前面的一部大卡车.三里的追而不断证明我的看法,警察不能自圆其说.您根据什么断定是我耍赖?您怎么知道我确实抄速了?

美国法律界的不幸美国人民的万幸:象您这样如此轻易在没有任何依据条件下可以轻易得出结论的人没有成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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