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犯了三个错误

有人给来茅于轼老《答博客中国采访》中的一段话,要我读后一“感”。茅老曰:

“但绝大部分富人是靠自己的创造得到了财富。我们国家一年被贪污的钱顶多是五千个亿,而全部生产是20万亿,五千亿只占了百分之二点几,所以这么一看,贪污不是一个很大的事,财富生产才是最大的事。”

不知文章“前因后果”如何,仅就这段话而言,茅老犯了三个错误。

首先,只知贪污造成了一定有形的财富损失,忽略了这种官场劣行所造成的其它无形损失。它增加了社会不平,积累着仇恨情绪,加速了民族凝聚力的流失,加快了社会道德的沙化和崩溃。

其次,不知缺乏有效制约和公正裁治的贪污行为,对于“财富生产”本身也会带来巨大的负作用。贪污现象与财富生产之间是你强我弱、我增你减的的“有机”关系:贪污现象严重又普遍化之后,财富生产者的热情和积极性会受到严重的挫伤。

这一切都是比财富损失更为严重、更难弥补的“损失”。可以说,茅老只算了经济帐,却没算中华民族的政治帐、社会帐、道德帐、精神帐。

第三,有网友说,茅老说的全部生产指的是GDP,不是国民收入。2007年国民收入是五万亿,五千亿即占了10%。而且专家指出贪腐的金额与相伴带来的国家损失是1:3以上。如果网友之言属实,茅老“五千亿只占了百分之二点几”的结论就有误。

我以为,财富生产当然是很大的事(倒不一定是最大的事,对政府来说,民主法治的建设才是最大的事),贪污也是一个很大的事。而且防贪反贪是政府最直接的大事,财富生产则相对“间接”一些,提供必要的服务就可以了。象中共这样对财富生产管得过多、财政汲取能力(古人称为“聚敛”)又十分强大,反而是大坏事:对社会无异于杀鸡取卵,对民族无异于寅吃卯粮。少数得益,一时得意,流弊和后遗症“不可限量”。
2008-6-3东海老人
东海老人首发《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