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老人:有所为有所不为》

就积极方面而言,有机会,就尽量助人为善、尽量立功立德,这是有所为。兼善天下,机会未必有,志愿不可无。

消极而言,纵没有社会制约,也不会害人;纵不受法律惩处,也不会犯罪。不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害人不犯罪不违背原则。这是儒者的底线,环境不好、社会不良、条件不佳等,都不能作为同流合污、自暴自弃自甘堕落的借口。这是独善其身,有所不为。明末清初大儒潘平格说得好:

“有志之士,决不为世俗所乱,为境遇所夺。如种树者,植根既固,生气勃郁,纵遇大石,盘根屈曲,或出其上,或入其底,或穿其罅,到底入土,完其生气,岂可得而乱、得而夺耶?”(《潘子求仁录辑要》)

做好事不做坏事,造善业不造恶业,有所为有所不为,合狂狷而为一,就是中道。另复须知,对于儒者来说,独善与兼善也无法截然分开。“得志泽加于民”,固然是兼善事业,穷时洁身自好,独善其身,“修身见于世”,有助于移风易俗,何尝非兼善功夫?立德立言,不论穷达都有机会的。2009-8-14东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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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明,执行主编任重,投稿订阅:[email protected]在线阅读:http://www.vpapers.cn/rujia/103全文下载网址:儒家中国:http:// www.rujiacn.com儒家邮报:http://groups.google.com/group/rjyb